农业水价综合改革

2022-11-18 浏览:244

农业是用水大户,也是节水潜力所在。长期以来,我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薄弱,运行维护经费不足,农业用水管理不到位,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不健全,价格水平总体偏低,不能有效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和生态环境成本,价格杠杆对促进节水的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,不仅造成农业用水方式粗放,而且难以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。

传统方式人工成本高、无法实现24小时自动监测农业用水情况,不能及时掌握水系宏观情况。斗渠、农渠、毛渠交通不便,传统设备运输成本高、安装复杂、施工时间长、不方便维护,难以满足实际需求。

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治水思路的具体部署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6〕2号)、发改委《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17〕1080号) 、发改委《关于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〔2020〕1262 号)要求,利用10年左右的时间,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和水安全 ,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、工程建设与管护机制、精准补贴与节水奖励机 制和农业用水管理机制,以农业水价为杠杆,保障农田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促进农业节水。

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,促进农业节水和农业可持续发展,是坚持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的必然要求,既是现实之需,更是长远发展之要。